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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612 时间:2024-05-07
(通讯员 安睿 记者 赵彦阅)近日,即墨法院蓝村法庭成功调解一件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5天。快速、高效化解纠纷既有力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,也有效缓解被告的还款压力,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青岛某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从事门窗经营批发销售业务。2022年开始,青岛某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向某某处采购门窗,后该公司欠付向某某货款19034元一直未支付。向某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将其起诉至即墨法院。
承办法官张国先受理该案后立即查阅电子卷宗门窗,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,认真研判案情。梳理案情后发现本案案件事实清楚,双方长期友好合作,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货款,因种种原因经营困难,确实难以周转。综合双方所述和证据材料,法官认为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,且被告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,本案存在调解的可能,故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庭前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劝导某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履行还款义务。向某某了解到对方的难处,同意其分期还款,青岛某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全力以赴按期还款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握手言和并表明后期仍可以进行合作,该案圆满化解。
即墨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,坚持“小案事不小、小案不小办”,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,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法治力量。